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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发布:2025-10-27 09:33:2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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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为促进滨海新区教育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教育人才聚集区,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依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发〔2011〕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发〔2017〕37号),结合区域教育工作实际,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拟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8名高层次教育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8名。具体岗位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高层次教育人才。


  (二)招聘条件


  ⒈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热爱滨海新区,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富有团队精神,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科学严谨的治学态度;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从事岗位要求的学科教学或教育研究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及工作能力;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能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6)符合第一、二、三类要求的人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各类人才范围详见附件2);


  (7)报考教学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8)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报考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历的人才报考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年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9)在教育教学领域具有突出业绩和较高影响力;


  (10)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11)符合招聘计划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尚未解除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现为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编在职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信息


  2025年10月24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jtj.tjbh.gov.cn)发布。公告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所需岗位招满后公告自动终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邮寄材料方式进行(建议使用邮政EMS)。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第一轮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以快递公司官网签收记录为准)。报名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如有变更,随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邮寄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视为放弃报名。


  本公告有效期内发布的岗位如第一轮未完成招聘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可开展多次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工作。有关空缺岗位的报名信息将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进行发布。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写《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并按要求提供其他报名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全部材料邮寄到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人事工作室。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安阳路交口国泰大厦A座808室。


  联系人:王老师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电话:022-66896326 022-65263110


  3.报名材料


  (1)《天津市滨海新区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学士及以上学位应提供学位认证报告,已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复印件;


  (6)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教科研工作情况总结(2000字以内,重点阐明自身优势、未来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发表论文著作及反映本人科研能力水平及专业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


  报名人员应承诺报名填报信息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向报考人报名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拨打电话、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的反馈。


  (三)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成立由教育教学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如下:


  1.查阅报考人员证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情况总结以及工作业绩等相关佐证材料,了解基本情况,确定材料业绩成绩并进行初选,形成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进入面试人员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2.考核组采取试讲及答辩的面试考核方式,考查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报考岗位匹配程度等情况。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放弃。


  3.考核组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实际表现情况确定面试考核成绩,成绩保留1位小数。面试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报考人员达不到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综合成绩由材料业绩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按5:5比例相加组成,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材料业绩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以及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jtj.tjbh.gov.cn)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程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与体检工作同时进行。考察由滨海新区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提示>》的要求,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并同步审查报考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取消进入招聘下一环节资格。


  五、公示


  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根据考核、体检及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力社保局网(http://rsj.tjbh.gov.cn)、天津市滨海新区教育体育局网(http://jtj.tjbh.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对体检、考察等环节中如出现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导致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按照规定程序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市、区规定执行。同时按照《滨海新区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实施办法(试行)》(津滨教体〔2022〕6号)享受相关待遇。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七、管理与考核


  引进人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六年的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目标,以及引领与培养年轻教师、推进本单位学科发展等工作内容。工作不满六年调离用人单位的,应将安家补贴退还给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还区财政局。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如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现招聘工作安排需进行调整的情况,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以调整后的安排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与电子邮件地址,如遇调整,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


  在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区教体局022-66896326,022-65263110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第一中学022-25863986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紫云中学022-66700208


  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第一中学022-67190730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实验中学022-25926411


  天津市滨海新区教师发展中心022-25863390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00、13:30-16:00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区教体局纪检审计室 022-66897226


  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区教育体育局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滨海新区教体局


  2025年10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s://rsj.tjbh.gov.cn/contents/9764/2960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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