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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发布:2014-07-30 00:37: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天津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面向公安民警和社会,承担医疗救治、预防保健、教学科研、监所医护指导、医疗鉴定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职能。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2014年天津市公安局(公安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已取得硕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非津生源考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9)具备公安招考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以往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未满5年(含试用期)且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4年5月31日至6月11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6月 16 日上午8点30分至 6 月 20 日下午16点。

笔试缴费时间:2014年6月 16 日上午8点30分至 6 月 23 日下午16点(报考人员待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缴费)。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网上资格审查:

时间:2014年6月16日上午8点30分至6 月22日下午16点。

方式:报考人员可在提交申请48小时内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收费9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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