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投集团部门负责人招聘公告

和投集团部门负责人招聘公告。期间若有问题,请向我单位反映。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和投集团部门负责人招聘公告正文
和投集团部门负责人招聘公告
天津和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投集团”)系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属国有企业,2016年正式整合设立,注册资金30亿元,负责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以自有资金投资、控股、参股,进行企业并购、重组改制、物业管理等经济活动。因企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团部门负责人。
一、岗位及人数
(一)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1名。
(二)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1名。
二、岗位所需条件
(一)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信用,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具体资格条件
1.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3年以上的下列职务任职经历:担任相关行业企业中层职务及以上,其中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地级市(区)管企业集团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或所属一级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4)具有5年以上投资规划与资产管理工作经验。
(5)具有经济、财务、管理专业或工作背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类职业资格者优先。
(6)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2.集团人力资源部部长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中共党员优先。
(3)具有3年以上的下列职务任职经历:担任相关行业企业中层职务及以上,其中省(直辖市、自治区)管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地级市(区)管企业集团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或所属一级企业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或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以上职务;党政部门、事业单位、国家级开发区法定机构工作部门科级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
(4)具有5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或组织建设的工作经验。
(5)具有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或工作背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类职业资格者优先。
(6)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具备较强的团队建设及管理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7)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8)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且影响期限未满的;
5.个人在企业经营管理从业过程中有不诚信记录者;
6.与招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7.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按照和投集团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政审—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日8:30—4月6日17:30
(二)报名方式
1.请应聘人员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应聘报名材料:
2.将填写完整的《应聘报名表》、《和投集团系统内亲属关系信息采集表》、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连同学历证明(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职称、职业资格、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等电子文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hptzfzrs@163.com,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
3.不接受其他渠道的报名信息,报名成功以收到邮件为准,若未依照标准格式发送邮件将视为报名无效。
六、招聘咨询
电话:022-23127036(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邮箱:hptzfzrs@163.com
七、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面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和投集团承诺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仅用于此次招聘工作使用,恕不退还。
八、解释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和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天津和平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