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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5名)

发布:2021-04-13 14:14:4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招聘应届生公告(5名)已公布,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主要从事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统计与监测服务,承担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与政策研究,进行中医药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对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机构运行情况监测评估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统分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含海外留学人员,含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须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八)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即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序号

部门

岗位

学历

专业

研究生

生源

1

信息化建设处

标准研究岗

博士研究生

中医信息学相关专业

1

京内

2

信息化建设处

网络基础设施管理岗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统计相关专业

1

京内

3

健康医疗大数据处

数据管理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中医信息学相关专业

1

京外

4

医疗服务评价处

服务评价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院管理相关专业

1

京外

5

政策研究处

政策研究岗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卫生经济学相关专业

1

京外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4月30日下午17:00期间,按要求填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2021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提交到指定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学历”。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查。我单位将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时间、地点将在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一般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某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比例时,笔试成绩达到准入分数线(60分)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六、体检、考察
 
  各岗位分别按笔试、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查阅人事档案,并对考察对象有关材料进行复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公示。
 
  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中心承担。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及“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心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中心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中心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中心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各项纪律规定,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64175335
 
  邮  箱:jctjzx2021@126.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一村55号113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监测统计中心
 
  2021年4月6日
 
  附件下载:
 
 
  文章来源: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zpgg/202104/t20210406_412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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