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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理工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86名)

发布:2020-04-07 21:52: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天津理工大学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公告(86名)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方案(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理工大学始建于1979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59.4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6.96万平方米,现有本科以上全日制在校生2.7万余人。学校现有本科专业6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天津市重点学科12个。
 
  现有国家级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研究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国家外专局教育部联合创新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1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0个、天津市工程中心9个、天津市人文社科基地2个及天津市智库1个,为各类人才交流与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学校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不乏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杰青、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人选、国家优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多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理工大学2020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附件1;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没有特别注明年龄要求的岗位,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有省部级(含)以上人才称号或紧缺岗位的高层次人才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可适当放宽,一般不超过55周岁;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能办理调入手续;
 
  8.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9.应聘人员为2020届毕业生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不能如期毕业的;只取得学历、学位证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应届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对象
 
  (一)高层次人才岗位
 
  面向院士、“长江学者”、“杰出青年”、国家“千人计划”、省部级特聘(讲座)教授、天津市“千人计划”等具备入选天津理工学者“百人计划”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不设岗位数限制,全年招聘。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简化程序招聘,经学校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应聘人员可直接与各学院或人事处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方案及招聘计划。
 
  (二)教学科研岗位
 
  应聘人员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应聘人员各学习阶段均须在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综合性大学或经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高校学习,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之内。特殊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同等条件下,国家级人才作为导师直接培养的博士研究生优先聘用。具体相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五、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方式
 
  教学科研岗位应聘人员均通过天津理工大学网上招聘系统(http://hr.tjut.edu.cn/zpsys/)进行注册报名,并以附件形式提交个人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大学至今,时间不间断)和本人意愿、工作设想、预期目标等材料;
 
  ②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及重要社会兼职聘书的扫描件;
 
  ③主要完成的研究项目及重要获奖情况。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排名)、项目来源和经费,以及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扫描件;
 
  ④论文被收录、引用情况及主要代表性论著5~10篇(册)。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通用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他引次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⑤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二)报名时间
 
  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5天,全年招聘。
 
  (三)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会同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学校直接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环节(因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招聘对象为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相关安排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同时相应岗位报名截止。
 
  (四)考试考核
 
  主要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包括面试、试讲等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工作业绩、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由各用人部门测评考核小组按学校要求组织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五)校级审查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提交校引进人才专家小组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须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天津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七)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对人选进行岗位实践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八)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在职正式工作人员需在公示前出具原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公示环节。拟聘人员将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的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在公示期满后,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原则上须2020年底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视为自动放弃。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根据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进行递补。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在天津理工大学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 rsc.tjut.edu.cn/)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安排。
 
  (九)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本单位秘书、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回避。
 
  节假日时间恕不接受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 022-60215186
 
  监督电话: 022-60216276
 
  附件:2020年招聘方案(博士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 - 20200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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