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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市定向选调应届生公告(137名)

发布:2019-10-28 22:13:0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北京市定向选调应届生公告(137名)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 2019 年 11月 2 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 17:00,笔试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在北京、上海两地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需要复习的考生可借鉴参考公务员教材中心最新批次的2020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北京市2020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干部人才支撑,现决定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北京市2020 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在京一流学科建 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职位为北京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职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条 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 风朴实,品学兼优,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0 年应届毕业生;
  (三)截至 2019 年 10 月,本科生一般不超过 24 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 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 周岁;
  (四)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 2 项条件):
  1. 中共党员;
  2. 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 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 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非全日制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选调范围内。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开展,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有以下环节。
  (一)报名推荐
  1. 发布公告。在选定高校发布选调公告、选调简章。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选调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选调简章查询。
  2. 网上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 2019 年 11月 2 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 17: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网 站 人 事 考 试 频 道 ( 网 址 为http://rsj.beijing.gov.cn/bjpta,以下简称“定向选调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考生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请于 2019 年 11 月 2 日至 2019年 11 月 7 日期间登录定向选调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2019 年 11 月 2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6 日 17:00 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审查的,考生可联系选调单位,申请改报其他职位。2019 年 11 月 6 日 17:00 至 2019 年 11 月 7 日 17:00 期间,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 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 2019 年 11 月 8 日 0:00至 2019 年 11 月 9 日 12:00 期间登录定向选调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未按规定缴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免收报考费。
  5. 打印准考证。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 2019 年 11 月 14日 9:00 至 2019 年 11 月 17 日 11:30 期间从定向选调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6. 组织推荐。考生填写《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上交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推荐。各高校党委组织部门会同院系党组织,按照选调条件,对本校报名的应届毕业生进行报名信息审核,出具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上加盖公章。推荐表由考生在资格复审环节提交至选调单位。
  (二)笔试面试
  7.笔试。笔试计划于 2019 年 11 月 17 日上午 9:00—11:30 在北京、上海两地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 150 分钟,满分 100 分。2019 年 12 月 1 日后,考生可通过定向选调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打印笔试成绩通知书,作为参加面试及调剂的凭证。
  8. 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1:5 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拟进入面试人选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选调单位有权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9. 确定首批面试人选名单。根据考生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首 批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并于 2019 年 12 月 8 日在定向选调报名系统公布。
  10. 调剂。资格复审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 划录用人数比例低于 5:1 的职位,将进行调剂。调剂职位于2019 年 12 月 8 日在定向选调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进入首批参加面试人选名单的考生可参加调 剂。根据调剂报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职位空缺名额,通知进入调剂范围的考生进行调剂资格审查。审查结束后在定向选调报名系统公布调剂人员名单。
  11. 面试。面试工作将于 2019 年 12 月中旬在北京举行。考生可登录定向选调报名系统查询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选调单位电话咨询。参加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低于 3:1 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合格 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12. 确定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 绩占 30%,面试成绩占 7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13. 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组织 实施,在北京市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14. 考察。考察工作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高校,全面了解 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四)公示和办理录用手续
  15.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 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名单,并于 2020 年 1 月在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各选调单位与选调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16. 办理录用手续。选调人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 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到岗实习半年后,统筹安排到基层实践锻炼 2 年。
  报考本次定向选调的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报考非定向选调或其他公务员职位。考生一经确定招录为定向选调生,其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程序自动终止。
  招考咨询详见《北京市 2020 年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考指南》。
  政策咨询电话:010—55568751
  考务咨询电话:010—12333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10—12333
  点击下载>>>
  2020年北京市度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报考指南
  2020年度北京市定向选调应届优秀毕业生简章
  北京市选调生推荐表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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