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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9-07-25 15:26: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通知已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天津市静海区2019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注意事项的通
  凡参加天津市静海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于2019年7月25日、26日两天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共2页)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如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携带学校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考生应提供工作经历有效证明材料,需注明所在工作单位、岗位、职务及工作起止时间等情况(应与报名表中工作简历一致)。报考岗位要求“中共党员” 的,考生应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委或支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备审核使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后,考生务必在2019年7月31日9:00至8月2日17:00期间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
  2019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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