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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上半年天津市河东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34名)

发布:2019-04-01 19:57:4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上半年天津市河东区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34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0日9:00至04月16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9年04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
  按照《市民政局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津民发[2018]68号)文件要求,根据《天津市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全面提升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河东区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4名社区工作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社区工作者岗位职责
  社区工作者,指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专职从事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管理工作的就业年龄段全日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信息发布
  河东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初审、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及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环节。
  报考人员从2019年04月01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查询本次招聘实施方案,招聘岗位情况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三、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3.具有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4.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动员、沟通协调、矛盾调处能力;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78年04月10日以后),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须于2019年04月10日以前取得学历);
  6.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报名时间:2019年04月10日9:00至04月16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04月10日9:00至04月18日16:00。
  考生可在报名提交资格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如某岗位报名成功的考生总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报名代码的招聘计划人数。招考单位可酌情将核减的计划数调整到其他岗位报名代码,但应保证调整后的岗位满足开考比例要求。核减及调整后的招聘计划将在报名缴费结束后进行公示。
  笔试报名费90元,若报名成功考生所报考岗位未开考,将在7个工作日内将笔试报名费退回。
  五、考试科目、时间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2个环节。
  (一)笔试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2科,均采取纸笔闭卷测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公共科目及专业科目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时事政治等知识,满分为100分;
  专业科目为社区社会工作基础知识及实务,主要考察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9年04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04月24日9:00后在报名网站下载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未能参加笔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
  2019年05月05日9:00,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资格复审、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若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应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至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工作并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需携带材料:
  (1)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需贴好本人近期彩色免冠蓝底或者红底正面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认证相关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授权的学历认证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的需提供劳动合同、社险缴费凭证、就失业证、工作单位证明四项中任意之一的原件与复印件;
  (6)报考岗位一的考生须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开具的党员证明信原件;
  (7)报考岗位三的考生须提供士兵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及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8)报考岗位四的考生须提供部队政治部相关证明原件及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现居住地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缴费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不予办理。放弃面试资格或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05月08日上午09:00-11:30;
  2019年05月08日下午通知递补资格审核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涉及递补的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接通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递补机会)
  2019年05月10日上午09:00-11:30进行递补资格审核。
  3. 资格复审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D区多媒体教室。
  4. 面试缴费及面试准考证打印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面试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无法打印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05月13日09:00至05月15日12: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19年05月16日0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系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为2019年05月18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在报名网站公示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进入体检及考察环节人员应保持电话通畅。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7天。
  八、递补
  在各环节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况而不得进入后续环节时,招聘单位可依据上一环节考生排名进行递补。
  在录用阶段及聘用人员到岗三个月内,聘用人员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严格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面试成绩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递补和录用;第一次考察阶段未通过的考生,不予递补和录用)。
  九、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按照《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薪酬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公示期满后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对不服从工作需要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坚决制止和杜绝各类不正之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工作岗位及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22-24147239(民政局)
  技术咨询电话:022-23140080 (北方人力)
  附件:
  1.《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计划表》
  2.《2019年上半年河东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面试报名表》
  河东区民政局
  2019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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