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滨海新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在到岗三个月内,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服从管理,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期间,其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滨海新区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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