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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国考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面试公告

发布:2018-02-06 15:57:3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国考中国浦东干部学院面试公告已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5
  二、 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8年2月9日(周五)12: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和传真。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hr@celap.org.cn,并同时传真到
  021-50595917。
  2.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中国浦东干部学院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3.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公务员面试的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9日(周五)12:00前传真至021-50595917或发送扫描件至hr@celap.org.cn。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月28日(周三)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复印件邮寄到我院接受资格复审(一般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复印件(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7.其他材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备齐以上材料原件。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分别于2018年3月12日(周一)上午和下午进行。
  1.3月12日上午
  报考100210001009(办公厅院务办公室(联络接待办公室))、100210005003(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干部处)等2个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2.3月12日下午
  报考100210002007(培训部学员工作一处)、100210003009(对外交流与培训开发部网络培训处)、100210004007(信息技术部应用开发处)、100210005004(人力资源部(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办公室)等4个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
  3.面试于当日上午9:00、下午1:30分别开始,请上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30、下午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上海市浦东新区前程路99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学中心,届时请留意现场指示牌。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2 确定体检人选,届时将提前电话通知有关考生参加体检。体检合格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体检于3月13日(周二)进行,请于当天上午7点在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正门集合,届时统一前往,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体检费用由我院承担。
  (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X50% + 面试成绩X50%
  七、注意事项
  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21-28288073(电话)
  021-5059591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点击下载>>>1-5全部下载.docx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3. 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4. 待业证明(样式)
  5.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人力资源部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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