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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北辰区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212人)

发布:2017-04-1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天津北辰区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212人)已发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受北辰区部分单位委托,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212名,现将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户籍及身体条件(户口迁入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16日);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4月25至1999年4月25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及其他相关证书/证件(学历证、退伍证及驾驶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25日);
  (五)持有港、澳、台或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北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
  报考人员从2017年4月17日起可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及天津市北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bc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
  考试报名和缴纳笔试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笔试费用为45元/人,逾期未办理交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
  报名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8:30-4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2017年4月25日8:30-4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可兼报。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报考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能开考,由招考部门取消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报考该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在改报期内未改报成功,考务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退还考生所缴考务费用。
  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招考部门相应调整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请于2017年4月25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307室(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改报时间: 2017年5月2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7年5月3日8:30-5月6日9:30,登录报名网址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笔试题目均为客观题。
  职业能力测试内容包括:简单数字推理和运算能力、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基础法律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7年5月6日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7年5月11日,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安排。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考生需先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户口本;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其他证书/证件(退伍证、驾驶证)。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
  资格复审通过后,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费用为45元/人)及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
  过期将不予办理交费手续,同时视为自动放弃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五)面试
  报考消防支队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考生需预先参加体能测试(以下4项任选2项)。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体能测试科目及标准:100米(15秒)、俯卧撑(50次/2分钟)、仰卧起坐(50次/3分钟)、1000米跑(4分25秒)。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其中,报考消防支队消防车驾驶员岗位还需进行技能考核,考核内容为:运输车辆驾驶。
  参加体测及技能考核需携带二代身份证,未携带该证者不得参加体测及技能考核。体测及技能考核均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谈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缴费及打印准考证时间于资格复审时通知,届时请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缴费打印(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缴费及打印)。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其中,消防支队岗位(含消防文员、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及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并列进入体检和考察的,笔试成绩高者作为进入体检和考察的最终人选。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同类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聘用及薪酬标准
  (一)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采取劳务派遣制的用工方式,具体方式参照用人单位同类人员;
  (二)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同类人员标准。具体如下:
  1.审批局帮办、地税局协税员、消防支队消防文员及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市场协管员、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协管员及食品安全协管员: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7月至今为1950元),岗位工资400元,考核奖500元,年功津贴60元/月(每工作满1年增加60元/月),并享有年终一次性奖金1000元,防暑降温,取暖补贴及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2.合同制公安辅警、交通辅警、法院辅警及检察院辅警:月基本工资执行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自2016年7月至今为1950元),岗位工资400元,考核奖500元,“特岗”补贴300元,年功津贴60元/月(每工作满1年增加60元/月),并享有年终一次性奖金1000元,防暑降温,取暖补贴及五险一金福利待遇;
  3.消防支队专职消防员及消防车驾驶员:月基本工资3600元,绩效工资600元,高危补助800元,并享有防暑降温,取暖补贴,五险一金及人身意外伤害险;
  4.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月工资约为2800元,扣除个人负担的保险和公积金,月实际发放约2300元;
  5.环保局专职网格员及监督员:扣除五险一金后月实发工资约2300元。
  注:五险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为住房公积金。
  (三)此次招聘的合同制聘用人员,将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安置和调配,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
  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同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咨询电话:28013603
  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
  天津市北辰区总工会
  天津市公安局北辰分局
  天津市北辰区公安消防支队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北辰支队
  天津市北辰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天津市北辰区环境保护局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检察院
  天津市辰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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