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辰区部分单位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请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总成绩及进入体检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请按照以下要求填写《聘用人员体检表》并缴纳体检费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填表、缴费以及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填表时间: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请考生按照所报考单位的填表时间到达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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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报考单位 |
1 |
9:00-10:00 |
民政局-1001 |
2 |
10: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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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1002 |
3 |
14:00-15:00 |
公安北辰分局-1004(公安辅警一-01) |
4 |
15:30-16:30 |
教育系统-1013 |
二、填表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北方人才市场三楼培训教室。
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黑色签字笔。
四、现场缴纳体检费用280元(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详见现场通知。
注:请考生关注报名网站查看体检结果及后期考察事项。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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