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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招聘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6-06-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招聘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年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招聘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方式
  河北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成绩公示和拟聘人员公示。考察及体检工作由河北区民政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现役军人配偶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日以后出生)。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服务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其他专业的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
  6.具有本市户籍。
  三、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方式:进入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网站(http://www.tj-sgw.com/)点击飘窗进入天津市河北区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6:00。 缴费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9:00至6月26日16:00。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请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试服务费,每人90元。 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计划。
  四、笔试
  1.通过初步资格审核并缴纳考试服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为2016年7月2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工作实务和公文写作。内容包括社区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3.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不能进入考场。
  4.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职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7月6日9:00至7月7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情况。 5.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考试服务费一律不予退还。
  五、面试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人员需于2016年7月8日9:00至16:00持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一张一寸本人免冠照片,现役军人配偶需提供军官证、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资格证并缴纳面试费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资格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7月16日,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资格证到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2016年7月19日在报名网站公示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2016年7月21日至7月26日由各区县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2016年7月27日至7月31日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为5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劳动服务协议,见习期为一年,生活待遇按照《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津民发〔2014〕9号)执行,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仍然使用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提供的《天津市民政局2016年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确定的参考资料(不再另行购买)。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24553606 报名咨询电话:88360431  83854686
  天津市社工协会地址:河西区九华山路与韩江道交口
  河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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