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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6-04-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公告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6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公告公布如下。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协管员从事劳动监察辅助工作的公告
  天津开发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科,办公地点位于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22号技能中心后身实训楼,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合同制劳动协管员。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热心劳动保障工作;
  2.熟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品行端;
  4.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法律相关专业,熟悉电脑操作;
  5.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 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适应加班,塘沽或开发区有经常居住地者优先。
  二、工作内容: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
  2、协助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3、建立用人单位的基本数据库,及时对地域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完善劳动用工信息 ;
  4、定期收集区域内用人单位、劳动者反映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
  5、协助劳动监察员调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6、其他劳动监察、劳动关系辅助性工作。
  三、报名方式
  请有意者发个人简历至:邮箱mjy@teda.gov.cn,咨询电话:65835502。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4月24日。
  注意:报名人员提交的简历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四、笔试及面试
  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2016年4月25前以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初审不合格者不予通知,初审合格者应按招聘单位通知要求进入笔试或面试程序,否则视为放弃。
  五、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按照天津开发区劳动协管员用工及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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