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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5-12-2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5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天津医科大学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校工作需要,天津医科大学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聘“人才派遣”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用工单位
  天津医科大学。
  二、招聘岗位
  专职学生管理岗位两名。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在校期间表现优良,无违纪记录。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含学生社团组织领导经历)者优先。
  (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三)研究生已毕业,已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教育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2月31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通过天津医科大学组织的体检)。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并将表格电子版和个人简历发至tianyizhaopin@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派遣制应聘+姓名”。
  应聘人员需同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佐证材料的图片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随附。
  (二)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9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根据招聘条件及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初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请参加面试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
  3.本人纸质简历;
  4.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学生干部相关方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面试
  面试由天津医科大学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主要通过答辩、面谈等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说明
  (一)派遣制员工的工资标准参照天津医科大学在编职工的标准制定;
  (二)应聘人员被录用后,与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办理录用手续,接收人事档案和党团关系,代发工资、代办“五险一金”等相关手续;
  (三)天津医科大学不承担为应聘人员落户、住房、家属及子女安排的义务;
  (四)岗位试用期为三个月。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2-83336738,天津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邮箱:tianyizhaopin@qq.com
  附件: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人才派遣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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