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公务员
您好,我是2020年6月份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选择了有2020届应届毕业生限定的岗位,但是7月1号刚刚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还具备2020届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您好,我是2020年6月份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选择了有2020届应届毕业生限定的岗位,但是7月1号刚刚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还具备2020届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您好,我是2020年6月份的毕业生,在报名时选择了有2020届应届毕业生限定的岗位,但是7月1号刚刚签订了劳动合同,请问我是否还具备2020届应届毕业生的资格。
2020-07-01 18:25

您好,可以报考,在普通高等院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0年当年毕业的,属于2020年应届毕业生。感谢您对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
天津公务员考试网
2020-07-02 16:05
2020-07-02 16:05